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政法大学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于2012年实施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2018年继续招收和培养“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鉴于该博士项目的特殊性和人才培养的特殊要求,凡有意报考者,务请考生认真阅读“项目概况”(附件1),了解我校项目相关内容和培养方案等信息。现将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1招生专业方向、导师和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类别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必须脱产在校学习,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必须脱产在学校学习,并在报考时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脱产学习证明。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和招生计划如下:
2考生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8年9月1日),且已在法学或相近研究领域的CSSCI核心期刊(不含扩展板)独立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不含我校博士生导师);
(四)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报名程序和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至4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照网报流程注册报名,完成信息填报;打印《报名信息表》;在《报名信息表》相应位置粘贴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请认真校对报名信息,校对无误后在表上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3.缴纳报名费90元/人,报名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直接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4考生应准备和提交下列材料
1.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表》;
2.《报名登记表》(附件2);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须附学位认证报告,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并下载打印);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6.表明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专家推荐书》(附件3,须密封并由推荐专家签字);
8.《攻读计划书》(附件4);
9.获奖证书、著作或论文(著作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论文须复印全文)、科研项目、工作和学习业绩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10.《脱产学习证明》(定向就业考生提交)。
以上申请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于2018年5月2日前快递或现场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科(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各项申请材料,凡有伪造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已经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或者入学)资格,已报到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研究生院将于5月7日前通过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nwupl.edu.cn/)发布审查通过可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考试方式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5月7日后,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打印)。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月12日下午 英语(不含听力),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5月13日上午 业务课一(法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家安全法治理论,各50分),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5月13日下午 业务课二: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3.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不小于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攻读计划书。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分为三部分:
1.英语听力口语面试;
2.人文学科基础面试;
3.专业方向面试,阐述攻读计划,即考生就个人背景条件、拟研究的课题、研究计划或设想的内容、理由和可行性等问题做详细陈述,并回答导师提问。
导师对考生的材料进行专业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面试成绩。
有关笔试和面试的通知事项,研究院将及时在官网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nwupl.edu.cn/)查询。
6录 取
导师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综合评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相关材料经研究生院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向考生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7培养费用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学年收取。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8联系和咨询方式
邮政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邮编:710063
招生咨询电话:029+85385134(含传真)
网址:http://www.nwupl.edu.cn/
http://grs.n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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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附件1
项目概况
西北地区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的主要储备区,区域治理和执法环境特殊,在我国的国家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本项目的宗旨是,为打击境内外敌对分裂势力,处理民族与宗教问题,合理开发和利用西北地区的丰富资源,加强对西北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调整和合理分配西北地区跨越式发展中的各种利益,扩大内陆和边疆地区的对外开放,解决维护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中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问题提供法学智力和人才支持,用法治来维护西北地区的长久稳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央政法委为本人才培养项目的主持论证部门,指导项目的实施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西北五省(区)党委政法委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作为我国学位授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尝试,本项目的实施还将探索建立与人才需求紧密结合的学位授权机制,促进研究生教育更好满足国家需求,构建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国内与国际合作的开放式培养体系,以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特殊需求为导向,以创新高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和完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以强化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形成政法实务部门与高等院校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为机制,培养应用型、复合型、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学博士。
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为3-5年,注册取得学籍后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的具体学习和研究计划。攻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实地调研与科研训练、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和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等环节。各研究方向的博士生由本校专职导师和政法部门的兼职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进行合作指导。
本项目开设共同课程6门,五个研究方向各设方向课程2门,完成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面授课程为21学分,调研和实践课程12学分。
从第二学年开始,博士生应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方向在实际部门进行不少于10个月的实践和调研。实践和调研的目的、任务由专职导师和兼职导师协商确定,并在兼职导师的主持和指导下完成。博士生应就实践和调研的全部过程及内容做出工作记录与工作总结,完成5万字以上的调研报告。
博士生在进行论文撰写之前应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委员会综合博士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调研和研究报告、现场答辩等方面情况,对博士生是否具备论文写作的能力和条件进行评价。
综合考核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的开题和写作阶段。学位论文选题必须面向实际需求,强化应用导向,针对现实实际中的重大问题,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开题报告通过后开始撰写学位论文。其中论文正文篇幅一般应达到15万字。
博士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并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学校颁发博士毕业证书,依照学位授予规定的程序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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